米乐·(中国)M6·官方网站

《进出口商品归类总规则》规则一

《进出口商品归类总规则》规则一

发布时间 : 2024-04-28 19:41:20

  类、章及分章的标题,仅为查找方便而设;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,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,如品目、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,则按以下规则确定。

  一、 本税则系统地列出了国际贸易的货品,将这些货品分为类、章及分章,每类、章或分章都有标题,尽可能确切地列明ɑ跗分掷嗟姆段А5谛矶嗲榭鱿拢槿肽忱嗷蚰痴碌幕跗分掷喾倍啵唷⒄卤晏獠豢赡芙湟灰涣谐觯及ńァ?BR>

  二、 因此,本规则一开始就说明,标题“仅为查找方便而设”。据此,标题对商米乐中国 m6平台官网品归类不具有法律效力。

  (二)、 品目和类、章注释无其他规定,则可根据规则二、三、四及五的规定办理。

  四、以上三(一)所规定的已很明确,许多货品可直接按税则的规定进行归类,无须运用归类总规则[例如,活马(品目01.01)、第三十章注释三所述的医药用品(品目30.06)]

  五、以上三(二)所称“如品目和类、章注释无其他规定”,旨在明确品目条文及任何相关的类、章注释是最重要的,换言之,它们是在确定归类时应首先考虑的规定。例如,第三十一章的注释规定该章某些品目仅包括某些货品,因此,这些品目就不能够根据规则二(二)扩大为包括该章注释规定不包括的货品。





×
全国服务热线 : 0898-75525968